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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同治四年黃福順立杜賣盡根水田屋宇地基契字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同治四年黃福順立杜賣盡根水田屋宇地基契字

黃福順

立契人:黃福順(黃金記), 林本源
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古文書

同治四年十一月

長:55 x 寬:80 (cm)

捐贈

登錄號:19980010531

本物件為西元1865年(同治4年)黃福順立杜賣盡根水田屋宇地基契字,張數為2張。戳記有7,為「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」1枚、「新設臺北府淡水縣用印」4枚、「清賦騐訖」1枚、印章1枚。立契人為黃福順。杜賣盡根契,即買賣契約,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,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。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承買郭超盛水田1處。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大加蚋保興雅庄。黃福順因乏銀別用,將此田賣給林本源。交易金額為紋銀166兩5錢。板橋林家,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,林本源為林家之商號,為林家第三代林國華之本記號,及弟林國芳之源記號之合稱。林維源為林家第四代,林國華之子。
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